一、企业资产条件
净资产:需达到4000万元以上,以企业财务报表为准。二、技术负责人要求
工作经历:具备8年以上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执业资格:需持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业绩:必须主持完成过2项符合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的工程业绩(如:地上12层以上民用建筑、高度50米以上构筑物等)。三、企业主要人员配置
1.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人(合计不少于5人)。2.中级职称人员: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3.技术工人: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四、工程业绩要求(近5年)
需承担过以下4类工程中的2类,且质量合格:
1. 地上12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8-11层民用建筑工程2项;
2. 高度50米以上构筑物工程1项,或35-50米构筑物工程2项;
3. 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建筑工程1项,或5万平方米以上建筑工程2项;
4. 钢筋混凝土单跨21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单跨18-21米(钢结构21-24米)工程2项。
五、技术装备要求(部分专业)
公路工程:需配备摊铺宽度4.5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8吨以上压路机、1立方米以上挖掘机等特定机械。其他专业资质(如铁路、港口等)需满足相应设备标准。六、申报材料清单
1.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2. 营业执照、企业章程、净资产证明;
3. 技术负责人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业绩证明;
4. 职称人员证书、技术工人培训合格证书;
5. 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6. 所有申报人员近1个月社保证明。
七、鄂州市审批流程
1.提交申请: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提交材料;
2.专家审查:市住建局组织专家审核(约7个工作日);
3.公示与申诉:结果公示7天,企业可补充申诉材料;
4.核查与发证:
告知承诺制审批企业需在3个月内接受实地核查;核准后领取电子资质证书。注意事项:
企业需同步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否则无法承接工程;人员证书严禁挂靠,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否则面临资质撤销风险。如需查看更多申报案例,可参考:
详细设备配置标准可观看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