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公司、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部署,适应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我市聚焦建筑企业资质申报过程中的痛点、堵点问题,对现有申报流程进行全面优化升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行全流程网上审批服务
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审核、公示、领证等环节全流程线上办理。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材料,通过政务服务网选择申请事项并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所需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即可完成申报。系统生成的带条形码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资质申请表为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二、精简申报材料清单
精简前置材料:首次申请资质不再要求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证)。对于一般性资质申请,取消或合并非核心审批材料,减少企业准备负担。规范材料标准:编制《企业资质申报办事指南》,明确各项资质申报条件、材料清单、办理流程及常见问题解答,并通过部门官网、政务服务网等渠道公开,为企业提供清晰指引。三、实行分阶段容缺审批机制
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试行“容缺审批”模式。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材料齐全的项目,如暂时缺少部分非关键材料,申请人可填写《容缺审批申请表》并承诺限期补正,审批部门可提前开展审查服务。容缺材料需在行政许可前补齐的,由窗口人员负责校验;需在许可后补正的,由专人跟进追补。
四、优化审批程序与时限
明确审批权限与流程:严格执行省、市两级资质审批权限划分,规范各环节职责分工与审核标准。审批过程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压缩审批时限:建筑业企业资质新办、增项审批时间缩短至18个工作日(不含10个工作日的公示期);资质变更审批压缩至2个工作日。建立申报进度跟踪机制与“链式提醒”模式,确保限时办结,杜绝超期件。五、强化指导与咨询服务
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资质申报服务窗口”或综合窗口,提供面对面政策咨询与申报辅导。畅通咨询渠道:设立咨询服务热线(示例号码,具体以官方公布为准),工作日安排专人接听,及时解答企业疑问。同时通过线上答疑、电话指导等多种方式,为企业提供全流程咨询服务。六、加强审批监督与保障
定期组织审批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政策理解能力与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审批监督机制,对审批程序合规性、时限执行情况等进行重点核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各相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反馈。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