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线
    咨询
  • 免费
    试用

鄂州市政工程承包资质监管政策及措施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6-01-25 11:10:44

https://jian-housekeeper.oss-cn-beijing.aliyuncs.com/news/bannerImage/413778.jpg

一、资质准入与分包管理

1.资质要求

工程总承包单位若仅有设计资质,须将全部施工业务分包给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且不得分包主体设计;若仅有施工资质,则须将全部设计业务分包给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禁止分包主体结构施工。

2.分包方式

以暂估价形式包含在总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或服务,若达到法定招标规模,必须依法招标。

二、监管主体及职责分工

1.市级统筹监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市水利和湖泊局监管供水、污水处理设施;市城管委监管垃圾处理、市容环卫设施及部分市政工程改建。

2.分级落实

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实施安全生产行为监管。

三、施工许可与过程监管

1.分段许可机制

市政工程可按地上/地下部分、工程类别或标段分段办理施工许可证,但需一次性完成整体设计并委托同一图审机构审查。

2.强化无证施工整治

严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要求住建部门优化审批服务,建立审批与监管协同机制。

四、招标投标监管创新

1.推行评定分离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技术建议,通过内部决策机制择优定标,并承担主体责任。

2.全流程电子化监管

实施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对接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运用大数据监测围标串标等行为。

五、审批改革配套措施

1.规范特殊程序

明确审批中的现场勘察、专家评审等8类特殊程序,要求纳入工程审批系统管理并限时办结。

2.精简审批环节

调整环境影响评价等事项时序,允许用地预审替代土地证明办理规划许可,推动市政报装提前至开工前。

上述措施形成“资质准入—过程监管—审批协同—违法惩戒”的全链条管理体系,强化主体责任与数字化监管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