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验收不合格后的整改流程
首次消防验收不合格时,消防机构(如鄂州市建设主管部门)会出具《整改意见书》或《抽查结果不合格通知书》,明确需整改的问题。建设单位需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具体步骤包括:
1.问题分析与措施制定:建设单位召集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分析不合格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并分配责任人。
2.实施整改:按方案修改消防设施(如疏散通道、消防器材等),确保符合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整改过程需保留记录,由五方责任主体(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签字确认。
3.提交整改报告:整改完成后,形成书面报告(含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及证明材料),准备复查申请。
富媒体流组件,提供扩展资源 -->二、复验申请与现场检查
整改报告提交后,进入复验阶段:
1.申请复查:建设单位向鄂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消防窗口提交《复查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包括整改报告、原验收意见书等),支持线上或线下申报。线上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鄂州市站点)办理。
2.资料审核:受理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材料完整性,不合格则要求补正。
3.现场复验:机构于3个工作日内派员(不少于两人)进行现场检查,核验整改项是否符合标准(如防火分区、消防设施联动功能)。复验当日评定结论,合格则直接发证;仍不合格需二次整改。
视频组件,提供动态演示 -->三、结果处理与注意事项
复验合格:颁发《消防验收合格证》,标志工程可投入使用。复验不合格:继续整改并重新申请,未通过前严禁投用。关键点:时限:整改需在通知书规定期限内完成;复验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出结果(抽查项目)。材料要求:确保图纸与施工一致,整改报告需加盖责任单位公章。电子化办理:鄂州支持全流程线上操作,减少跑腿。免责声明:流程以鄂州市最新规定为准,详情可咨询当地住建部门;非官方链接仅供信息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