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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山资质审批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6-03-23 09: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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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矿山资质审批工作,主要包括采矿许可证的新立、延续、变更、注销等事项,依据国家和省级法规实施标准化流程。

审批流程与时限

审批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一网通办”受理,申请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预审意见,预审通过后正式受理,符合要求的报件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新立类或复杂报件需专题会研究,可能延长)。 流程涵盖申请提交、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查、生态保护红线重叠审查(自动完成)、审批决定及公示等环节。

所需材料与简化措施

申请材料精简后包括矿业权报件申报表、核查意见函(由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出具)、权属证明及符合规划文件;延续、变更、保留、注销类报件直接汇总意见审批,无需上会。 市县级部门需通过政务云平台上传核查意见函,压实审查责任。

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矿山资质审批需符合绿色矿山标准,到2028年大型矿山95%以上、中型85%以上需达标;新建矿山投产1—2年内须达到要求,磷矿和大型建筑石料类矿山原则上应达到国家级标准。 未达标或逾期未申请延续的许可证可能被注销(如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依法处理)。

公示与监管

审批结果及注销事项需公示(如采矿许可证注销公示期不少于30天),接受公众异议;矿业权出让交易通过公共资源配置平台发布公告,确保公开透明。 鄂州市定期公开采矿许可证明细表(如2025年第二季度已发布),加强动态监管。

法规依据

主要依据包括《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湖北省矿业权出让交易实施细则》等,强调生态保护红线衔接和市场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