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作业企业备案制管理
1.取消资质审批,实行备案登记
劳务企业仅需持有营业执照,向县级住建部门备案企业信息(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主要工种等),备案后即可承接劳务分包业务。
2.分类培育专业作业主体
鼓励班组长组建小微专业作业企业(如钢筋工、模板工等工种)或注册个体工商户;支持总承包企业成立自有劳务企业,推动劳务公司向专业作业企业转型。二、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
1.实名信息全覆盖
总承包企业需建立实名制管理系统,记录工人身份信息、培训记录、职业技能、从业经历等数据,并与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对接。
2.现场准入管控
未登记或3年内无活跃数据的工人需重新培训录入信息,否则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三、规范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障
1.强制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
企业须与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非劳动关系情形(如临时用工)需订立书面协议,严禁用劳务分包合同替代劳动合同。
2.社保缴纳责任
企业需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社保费用,依法为工人缴纳社会保险,用工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劳务企业负连带责任。
四、强化监管与权益保障机制
1.动态监管与奖惩挂钩
住建部门将企业用工合规性(如技能配备比例、工资支付)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挂钩。
2.欠薪预防与维权通道
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防范拖欠工资风险;开通12333举报热线及政务APP维权通道,要求劳动部门快速响应投诉。五、职业技能培训与转型支持
1.建立培训体系
鼓励企业、院校合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企业需在工程造价中列支专项培训费用。
2.推动工人职业化
通过专业作业企业载体,促进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增强职业归属感。
>政策依据:湖北省执行住建部《关于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及本省改革方案(如苏政发〔2017〕151号类似框架)。劳务企业需同步完成工商注册与住建备案,工人应主动核对合同、社保及工资凭证以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