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建筑业营商环境,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激发建筑市场活力,现就调整全省建筑资质延期审批时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自2025年12月1日起,对由本行政机关负责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延期事项,其法定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统一压缩至10个工作日。此次时限调整涵盖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等各类别的资质延期申请。
二、工作目标与基本原则
本次调整旨在通过缩短审批周期,切实减轻企业制度易成本,助力企业更高效地参与市场竞争。审批工作将严格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原则,确保在提升速度的不降低审批质量与监管标准。
三、具体实施要求
(一)优化审批流程:各级审批部门应依托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进资质延期申请、受理、审核、决定全流程线上办理。要简化内部流转环节,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消除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和重复审查。
(二)明确受理标准:申请单位应确保提交的延期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审批部门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此告知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三)强化监督管理:在压缩审批时限的必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审批部门应建立健全动态核查机制,对通过延期审批的企业资质保持达标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或撤销相应资质。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所辖区域内的所有相关建筑业企业,并做好政策解读与指导工作,确保此项便利化改革措施落到实处,惠及广大企业。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新政平稳落地,省厅将加强对各市、县审批部门的督导与培训,确保执行标准统一。将审批时限遵守情况纳入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接受企业与社会的监督。
特此通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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