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会作为职工维权组织,在中国劳动法中得到了充分的保障和法律依据。但是,对于一些小型企业来说,人数较少,是否能够组建工会呢?本文就以20人的企业为例,分析其能否组建工会以及可能面临的问题。
我国劳动法中的工会规定
中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职工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组织工会,维护自身合法的权益,发挥职能作用。”因此,在我国,劳动者有权自愿组织工会,企业也无权阻止职工组建工会。
此外,我国法律还规定,有多少名职工,就要组建一个由职工代表组成的工会委员会。也就是说,如果企业有20名职工以上,就应该有一个工会委员会。对于少于20人的企业,则可以依照自愿的原则进行组织。
20人企业能否组建工会?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20人企业虽不必成立工会,但职工有权自愿组织。如果职工自愿,企业则应该尽力协助职工组织工会。
但实际上,20人以下的小型企业组建工会仍然面临一些困难。首先,组建工会需要一定的经费和人力支持,这对于一些小型企业来说可能会有一定的负担。其次,工会需要有一定的规模和组织能力才能发挥其维权作用,而20人以下的企业规模较小,人员结构也相对简单,组建并维护工会可能会比较困难。
为20人以下的企业维权提供更好的途径
尽管20人以下的企业组建工会可能有一定困难,但职工的维权需求并没有因此消失。因此,如何为这部分企业提供更好的维权途径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对于小型企业来说,法律知识和维权渠道都比较匮乏,可以通过向企业提供法律询问和维权培训等方式,提高职工维权意识和组织能力。其次,可以通过加强政府监管和对违法企业的惩处力度,让企业更加注重职工权益,降低职工维权的门槛和成本。
虽然20人以下的企业组建工会可能会面临一定的困难,但并不意味着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需要法律、企业和政府多方合作,提供更多、更好的维权途径,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