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相关规定,经核查,湖北滨银建设有限公司等139家企业现有条件已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我厅责令相关企业在收到《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之日起限期整改,相关企业未按要求进行整改。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我厅拟依法撤回相关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行政许可。
因《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撤回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无法送达,现依法向相关企业公告送达。请相关企业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厅领取《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撤回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相关企业可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我厅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交书面陈述或申辩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公告送达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的139家企业名单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电话:027-68873075;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省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