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企业:
经核实,武汉檀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现有条件不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我厅拟依法撤回相关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行政许可。
因《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撤回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无法送达,现依法向相关企业公告送达。请相关企业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厅领取《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撤回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相关企业可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我厅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交书面陈述或申辩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公告送达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的15家企业名单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2月25日
(联系电话:027—68873075;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省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