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06-26
一、起草背景
2023年8月,我厅联合省人社厅印发了《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逐步建立了全省统一的支付担保实施体系,有效遏制了工程款拖欠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建筑市场秩序。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工程款拖欠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的最新决策部署,强化以数字化监管平台为牵引,全面发挥支付担保制度在风险分担、纠纷预防和矛盾化解中的重要作用,我厅决定对《办法》进行修订,在充分调研市州住建部门、建筑企业、银行、保险公司、行业协会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了《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起草依据
《办法》的起草依据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住建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及竣工结算办法》等相关法规及政策性文件。
三、起草过程
2025年8月,厅市场处启动了《办法(试行)》的起草工作,对17个市州住建部门开展专项调研,梳理了《办法(试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痛点和难点,总结了各地实践经验,形成了《办法(初稿)》。
2025年9—10月,征求了中铁十一局、中国一冶、武汉建工等建筑企业,平安保险、太平洋保险、民生银行、招商银行等机构意见建议,修改后形成了《办法(修改稿)》。
2025年11—12月,先后与省金融监管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相关部门进行对接,经多轮修改完善,于12月下旬形成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6年1月—2月,向省人社厅、省金融监管局、17个市州住建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建议,通过厅网站向建筑市场主体、银行、保险机构等有关单位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共收到反馈意见建议10条。经充分研究论证,采纳3条,部分采纳2条,最终形成了《办法》。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二十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五条):明确了制定依据、适用范围。
第二章基本要求(七条):明确了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担保形式、担保主体、担保期限、担保金额。
第三章实施程序(五条):明确了项目基本信息、结算信息的填写标准和预警规则。
第四章监督管理(二条):明确了主管部门责任。
第五章附则(一条):明确规定解释权限与施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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